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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 17:27:58
实验室是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知识创新、培养学生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必备场所,保障其安全运行,关系到国家财产和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更关系到各领域快速、和谐地发展。
实验室场所和实验过程中有很多危险因素,今天我们来说说实验室常用仪器的安全注意事项,仪器设备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保护个人的人身安全!
一、
仪器使用基本守则
1.使用设备前,需了解其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于精密仪器或贵重仪器,应制定操作规程,配备稳压电源、UPS不间断电源,必要时可采用双路供电。
3.设备使用完毕需及时清理,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工作。设备出现故障应暂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
二、
冰箱
1.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周围不得有热源、易燃易爆品、气瓶等,且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
2.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应粘贴警示标识;冰箱内各药品须粘贴标签,并定期清理。
3.危险化学品须贮存在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存放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避免试剂挥发至箱体内积聚。
4.存放强酸强碱及腐蚀性的物品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放于托盘内。
5.存放在冰箱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防止因开关冰箱门时造成倒伏或破裂。
三、
高速离心机
1.高速离心机必须安放在平稳、坚固的台面上。启动之前要扣紧盖子。
2.离心管安放要间隔均匀,确保平衡
3.确保分离开关工作正常,不能在未切断电源时打开离心机盖子。
四、
加热设备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
1.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
4.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5.实验室不得使用明火电炉。
6.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份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7.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
8.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9.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五、
通风柜
1.通风柜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大量长时间存放化学品。
2.使用前,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他功能是否运作正常。
3.应在距离通风柜内至少15cm的地方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减少在通风柜内以及调节门前进行大幅度动作,减少实验室内人员移动。
4.切勿储存会伸出柜外或妨碍玻璃视窗开合或者会阻挡导流板下方开口处的物品或设备。
5.切勿用物件阻挡通风柜口和柜内后方的排气槽;确需在柜内储放必要物品时,应将其垫高置于左右侧边上,同通风柜台面隔空,以使气流能从其下方通过,且远离污染产生源。
6.切勿把纸张或较轻的物件堵塞于排气出口处。
7.进行实验时,人员头部以及上半身绝不可伸进通风柜内;操作人员应将玻璃视窗调节至手肘处,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视窗所屏护。
8.人员不操作时,应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
9.若发现故障,切勿进行实验,应立即关闭柜门并联系维修人员检修。定期检测通风柜的抽风能力,保持其通风效果。
10.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对于被污染的通风柜应挂上明显的警示牌,并告知其他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六、
用电安全
1.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
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七、
化学品保存
1.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新旧标签共存、标签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乱现象。配制的试剂、反应产物等应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4)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宜存于20°C以下,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
(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于煤油中;黄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8)易水解的药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八、
生物安全
1.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BSL-1、BSL-2、BSL-3、BSL-4四个级别,其中BSL-4防护要求最高。
2.从业人员须经过卫生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3.不同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门口须有生物危害警示标识,并保持关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入内。
4.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藏由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做好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采购、保藏、实验、销毁记录。
5.应定期对可能接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
6.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须在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内进行,严禁在其他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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